财务公司牌照数量
2013年,我国财务公司资产规模大幅增长,达2.52万亿元;截止2014年底,我国财务公司资产规模大幅增长,达5.37万亿元。2015年财务公司资产规模6.50万亿元,同比增长21.13%。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
- 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 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 同业拆借
-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 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 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
- 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 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
-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 境外外汇借款
- 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条件
- 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 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 申请前一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 申请前连续两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 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 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 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纪录
- 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