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555.48万元、18,029.27万元、20,194.83万元和23,258.0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48%、37.60%、32.66%和38.66%,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将随之增长。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产生均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关,且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高,但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应收账款将面临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营效率。
(三)存货规模较大及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159.01万元、16,844.95万元、17,559.91万元和17,589.6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23%、35.13%、28.40%和29.23%,存货规模较大。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通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组织生产,并且为保证及时供货,保持一定规模合理库存。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如果客户订单无法执行,或者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呆滞或可变现净值降低,存货跌价损失增加,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市场收入分别为28,590.10万元、31,139.61万元、34,882.18万元和19,076.8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68%、49.68%、51.14%和55.99%,公司海外业务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境外收入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智利、秘鲁、巴西、俄罗斯、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或地区,主要以澳元、美元和日元等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毛利,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损失分别为269.73万元、-198.50万元、-25.93万元和-34.93万元,存在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风险。
四、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何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34.03%。尽管公司目前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得到有效运行,但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和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影响,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规模快速扩张引起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将得到较大幅度扩张,将在市场开拓、研发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未能建立起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团队,或公司现有管理体系不能适应扩大后的生产经营规模,将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诉讼风险
2020年9月,武汉威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与武汉新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武汉新锐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086.65万元,同时支付前述工程款自2020年6月15日起对应的利息,以及赔偿工程停、窝工损失共计908.33万元。2020年10月,武汉新锐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武汉威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772.00万元、工程修复费用243.64万元和逾期撤离施工现场给武汉新锐造成的损失196.00万元,共计1,211.64万元,上述案件已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尚待由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公司可能产生包括赔偿损失、承担保全和诉讼费用等方面的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涉及基本建设、厂房装修、设备考察、采购与安装调试、管理队伍建设、员工招聘与培训等多个环节,工作量较大,需要协调的各方关系较多。虽然公司建设产品生产线及技术研发的经验较为丰富,但仍存在项目实施过程出现问题,并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审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项目实施后预期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盈利水平。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业务拓展情况,以及现有技术基础和技术发展趋势作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市场不利变化、技术替代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增加固定资产30,184.6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后,根据公司现有的折旧政策,每年增加固定资产折旧2,359.04万元。尽管公司在测算过程中已充分考虑了新增固定资产带来的折旧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利润能够覆盖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较长时间,并且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不利变化,如果公司募投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四)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最近一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21.14%,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相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折旧、摊销成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大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提升运营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挥作用需要一定时间,公司短期内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七、发行失败风险
(一)发行认购不足风险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含)以下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将网下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应当中止发行。因此,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有效报价不足或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情形,从而导致发行认购不足的风险。
(二)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的风险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根据相关法规,公司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应当中止发行。公司证券发行过程中可能出现预计发行市值达不到上市标准,从而导致公司无法满足上市条件的风险。
八、股票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