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业务创新的风险
电子商务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一直处于动态的、快速的变化过程中。平台运营规则、线上营销方法复杂多变,消费者购买偏好受市场影响也随时变化。能否及时掌握规则和市场的变化,制定出转化率更高的营销和运营策略,决定了公司作为电子商务服务商的竞争实力。未来,如果公司无法及时跟进行业政策、平台规则、消费者需求偏好的变化,无法灵活调整现行的业务模式,公司与品牌商的合作关系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品牌推广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品牌商中国区总代理,成功引入Chuchu、宇津、Tromborg等品牌并负责其在中国的整体发展和建设。未来,公司将不断拓展新品牌孵化业务,引入更多优质国外品牌,帮助其开拓中国市场。新品牌在中国市场快速破局需要高效的品牌营销推广,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打造爆款单品、整合营销资源、策划推广方案等方式塑造品牌口碑,快速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可能导致品牌发展不及预期,影响公司与品牌的后续合作,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为品牌商提供涵盖技术、管理、运营、营销等多维度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需要精通IT技术、具备较强的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又能快速识别行业风向和消费者需求,同时了解电商平台规则、营销推广模式和渠道的复合型人才。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招揽和培养在各领域具备充足工作经验和能力积累的人才,以构建自身能力壁垒。若公司核心运营管理和技术人才流失,将损害公司的业务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69个品牌提供电商销售服务,包括国际知名品牌H&M、ECCO、Bershka、ZaraHome、Skechers、EmporioArmani、APM、Samsonite、FION、ACNEStudios等。未来,随着公司业绩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人员规模也随之增长,因此公司需要提升内部管理、资源整合、市场开拓、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领域的规范性,对业务各环节实施的连续性和部门工作的协调性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不能随公司规模的扩大及时调整完善,将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削弱公司市场竞争力。
三、财务风险
(一)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174400416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已获得海珠区科技局和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的审核同意,正处于科技厅受理纸质材料的环节中,预计可以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17年至2019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如果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变化,或者公司未能符合税收优惠要求,将导致公司所得税的纳税税率发生变化,从而对公司利润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系渠道分销、电商渠道零售业务的库存备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085.61万元、2,853.88万元、1,803.85万元和2,821.88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18%、15.02%、8.28%和12.58%。公司向品牌商采购商品后,销售给电商平台、其他线上线下卖家或终端消费者。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把控品牌销售动向,对商品未来销售做出错误预判,可能导致存货积压,甚至因超出有效期而报废存货,将导致存货价值下降,公司需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从而影响公司当期经营业绩。
(三)品牌商支持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渠道分销和电商渠道零售模式下,品牌商为激励销售及管控价格体系,通常给予服务商一定支持。采购返利系品牌商根据采购订货指标,给予服务商一定比例的返利,报告期各期,公司返利金额分别为299.00万元、77.95万元、221.44万元和16.60万元。公司通常在签订协议或年初时,即与品牌商约定当期的销售目标及返利规则。若运营期间发生不利于商品销售的突发事件,使得公司向品牌商的实际采购量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公司获得的返利金额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开展促销或营销活动时,可能与品牌商协商,就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获取部分促销或营销支持。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到品牌商促销或营销补偿分别为0.00万元、71.80万元、44.61万元和158.21万元。若未来品牌商在线上营销投入预算降低,对公司的支持力度下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557.15万元、6,394.24万元、8,824.01万元和8,726.99万元。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应收代运营服务费,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应收对象主要是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资金实力的知名品牌商,整体资信状况良好,历史上不存在重大违约情况。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增加,如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品牌商客户还款能力下降,可能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四、技术及创新风险
(一)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自研“青木OMS”、“青木小白”、“数据磨坊”等系统,用于达成电商销售服务自动化、智能化的目标。公司的业务开展离不开系统的支撑,要求公司在网络数据安全、数据实时获取、大数据处理、软件系统开发、平台对接与管理等方面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分别为1,242.38万元、1,408.90万元、2,332.62万元和1,876.7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4%、4.61%、6.46%和9.19%。电子商务作为新兴零售模式,用户需求变化快,商业模式创新频繁,需要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开发。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行业及市场趋势,开发符合电子商务行业运营模式的新产品,将会影响到公司提供电商销售服务的质量,影响公司以数据和技术驱动的服务能力的升级。
(二)信息安全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的开展依赖运营商的网络基础设施和阿里云服务器,同时使用各种业务系统。为保证信息安全,公司制定了较完善的信息系统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建立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机制,并通过权限设置及软硬件等多重措施保障相关个人消费者或品牌商信息安全。自成立以来,公司未发生重大信息安全风险事件,但仍存在潜在风险。若公司网络基础设施、阿里云服务器或业务系统出现故障或重大干扰,可能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或导致客户信息被泄露。
五、其他风险
(一)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4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36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7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若本次发行时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或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法律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应当中止,若公司发行上市审核程序中止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时限,或者发行注册程序中止超过三个月仍未恢复,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发行的不利情况,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吕斌直接持有公司28.3500%的股份,并通过允能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9000%的股份,通过允培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6803%的股份,通过允嘉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5882%的股份,通过允杰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000%的股份;卢彬直接持有公司19.8000%的股份。二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52.6185%的股份。因为吕斌为允能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允能合伙拥有控制权,所以吕斌通过允能合伙间接控制公司12.0000%的股份。故二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60.1500%的股份,系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与股份公司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而且上市后还会全面接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但如果相关制度执行不力,仍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自己的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在经营、人事、财务、管理方面进行控制,做出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决策和行为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组织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均为公司现有业务的升级或延伸,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不断提高自身运营能力、持续推进公司以数据和技术驱动的零售服务能力的升级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面临着政策导向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平台规则变化等诸多影响因素,任何一项因素发生不利变化,都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进展及收益不及预期,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