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10-1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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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氢氧化铝微粉建设项目”、“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白超细氢氧化镁阻燃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对募投项目的选择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及经济效益测算,公司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改造现有的生产线,提升技术研发实力,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以及行业竞争加剧,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较大,预计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62,208.83万元,公司按照当前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算,预计每年将新增折旧费5,358.93万元。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提高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加大经营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3.30%、28.92%、23.30%和10.90%。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净资产将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尽管发行人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发行人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将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七、环保风险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公司重视环保工作,对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违法违规事项。若未来国家环保标准持续提高,公司也将持续增加环保投入,生产经营成本存在进一步上升的风险。

八、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氢氧化钠(片碱)、氢氧化钠溶液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仓库及检修现场使用的少量氧(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等亦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管道溶解等在带压、高温下运行,使用的能源包括电力、天然气和蒸汽等。若对危险源不能进行正确识别和有效控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可能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引起赔偿性支出、处罚以及停产损失,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九、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员工人数的增多,公司已建立较为成熟的管理制度体系以及组织运行模式,培养出了一批经验丰富、理念先进的管理人员。未来随着经营策略的逐步实现,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尤其是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生产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对公司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虽然公司的管理层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管理企业经验,但是如果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十、公司部分建筑物尚未获取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存在部分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形,具体情况为:(1)2019年发行人新建部分厂房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产权证书,该部分厂房总面积为13,603.85平方米。(2)发行人宿舍、食堂等部分非经营性房产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产权证书。该部分房产面积合计为5,930.65平方米,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95.61万元。若未来发行人无法取得上述房屋建筑物的相关产权证书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则可能对公司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计划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预计将满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上市条件。若届时未能达到预计市值的上市条件,或者发行时未能足额认购,则存在发行中止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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