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主要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10-15 09:20
分享:

五、财务风险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取得编号为GR20173100319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和《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子公司普蕊斯赣州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2017年、2018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0%计征,2019年、2020年1-6月企业所得税减按5%计征。若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未来未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将无法再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子公司将无法再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则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4.28%、32.53%、32.88%及29.17%,整体较为平稳但有所下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在执行项目数量、项目规模与薪酬水平的影响,兼受内部成本管控、外部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未来随着国内行业内竞争格局的变化,公司有可能在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无法巩固市场地位或者有效管控成本,则公司将难以保持现有的毛利率水平,进而将会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人工金额分别为6,140.06万元、10,765.57万元、16,710.70万元及7,918.22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以及国民生活水平提高及物价上涨等,未来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很可能将继续提升,若公司同期经营效率不能同步提升,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283.95万元、7,357.74万元、9,222.00万元及3,490.5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31%、55.11%、49.47%及14.23%,2017年至2019年各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的形成与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政策有一定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且公司已对应收账款谨慎、合理计提了坏账准备。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预计将进一步增加。若未来公司客户的经营或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18次/年、3.13次/年、3.46次/年及4.14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稳步上升。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如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增长速度过快或公司业务回款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应收账款的周转率下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5.23%、55.05%、51.27%及5.52%。若公司本次股票成功发行,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六、法律风险

(一)临床试验服务面临诉讼或纠纷风险

公司接受医药企业、医疗器械企业或科研机构的委托,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我国对临床试验有着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需经独立的伦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签署批准意见方能实施。在招募受试者时,研究者也须向候选受试者充分告知研究的目的、方法、可能的利益冲突、研究的预期受益和潜在的风险以及可能出现的不适等信息,并由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虽然我国临床试验在严格系统控制下进行,临床试验中仍有可能出现不良事件或严重不良事件,给受试者造成伤害,继而对临床试验及药物、医疗器械的审批上市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在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过程中,若因员工操作不当或其他可能因素导致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质量不佳,影响申办方药物或器械审批上市,则可能面临申办方的起诉或其他方式索赔,相关起诉或其他方式索赔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品牌声誉以及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二)租赁瑕疵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承租的部分房屋的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此外发行人位于贵阳市、合肥市的租赁房屋的产权方未取得相关房屋权属证书,该等租赁房屋的主要用途为日常办公、临时培训等。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可能因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房产权属证明瑕疵或出租方不能提供权属证明而导致租赁房产合同非正常终止、无法续约,以致搬迁而产生额外的费用支出。发行人自2019年5月30日起持续承租贵阳市的租赁房屋,自2019年10月16日起持续承租合肥市的租赁房屋,在报告期内从未因产权瑕疵而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但上述情形仍可能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小股东尚未对本次发行事宜发表意见的风险

钱祥丰系发行人于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受让新疆泰睿减持股份成为发行人股东。其后,发行人均按照相关规定向包括钱祥丰在内的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但钱祥丰一直未予以回应,亦未曾出席相关会议。本次发行前,钱祥丰持有发行人1,00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0.002%。针对本次发行事宜,发行人已通过多种渠道尝试联系钱祥丰,但多方尝试未果,钱祥丰未出席相关会议、也未进行表决或签字。由于本次发行事宜均已履行了法定的内部决策程序,作为持股0.002%的股东钱祥丰对于合规审议通过的会议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如果其提出超出本次发行事宜的其他诉求请求,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审核进程的风险。除钱祥丰未能直接确认相关情况外,其他股东已进行核查确认;除钱祥丰未能出具上市相关承诺外,其他相关人员已出具上市相关承诺,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做出的,与公司的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并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与论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管理和实施将涉及到项目设计、项目预算编制、人才培训等多个环节,主要环节出现问题均可能会给项目的实施带来风险。另外市场环境如果发生重大变化、预测分析的偏差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意外因素如组织管理不力、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

八、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等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