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晨直接持有公司40.34%的股份,并通过吴江兄弟间接持有公司10.7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1.04%的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梁晨之子杨曦通过吴江兄弟间接持有公司6.34%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晨及其子杨曦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57.38%的股份,存在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人事决策等施加影响从而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性,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2)高端人才流失风险
电子信息产品现代综合物流服务领域的专业化程度要求高,公司对高端的专业人才非常倚重,能否吸引一批经验丰富、能力出众的高级管理人才队伍以支撑公司专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日常营运管理等领域的发展,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存在因行业内竞争对手对人才的争夺而导致高端人才出现流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运营及获取利润的能力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适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如发行认购不足将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八)其他风险
为业务拓展需要,发行人分别在香港、泰国、德国拥有子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发行人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此外,如果相关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在外汇管制、股利分配等方面存在限制,相关境外子公司可能存在股利汇出限制风险,进而影响向发行人母公司及时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