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冠中生态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存在风险分析(附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8-1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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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风险

1、胶州冠中土地性质尚未变更的风险

2015年发行人子公司胶州冠中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济青高速公路胶州段胶莱路段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胶国用[2010]第GL-2号),并于2015年10月13日取得胶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胶国用(2015)第GL-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公司拟将该土地用于建设植被恢复原材料生产与仓储基地项目,但该地块的地类(用途)为公路用地,尚待办理土地性质变更为工业用地的相关手续后,方可利用该宗土地进行项目建设、开展业务。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该地块的土地性质尚未变更,公司也未进行开发、建设。

2、知识产权被侵害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以植被恢复为主的生态修复领域,专注于生态修复的技术研发,形成了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技术成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在申请发明专利27项。如果公司研发成果和核心技术等知识产权受到侵害,而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保护措施,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启动发行。届时公司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发展前景、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334万股,募集资金用于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工程项目营运资金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研发水平、业务承接能力和实施能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虽然公司在生态修复行业已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技术储备,并已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仍存在因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技术发生不利变化等原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实施、实际产生的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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