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屹通新材料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存在风险分析(附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8-0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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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风险

1、产品销售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受益于粉末冶金工艺替代传统机械加工技术的趋势,以及我国经济增速逐步放缓、下游行业成本压力日益提升且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大背景,具有行业先发优势的金属粉体材料的销售价格逐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95%、30.04%和26.48%,2019年度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系产品市场价格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有所回调。

与此同时,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企业也在纷纷投入金属粉体的研发与生产。因此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公司未能持续保持产品质量,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规模较高的风险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13,338.72万元、14,522.77万元和17,268.49万元,较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45%、46.96%和56.52%。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大,主要受所处行业特点、客户结算模式等因素所影响。

公司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粉末冶金制品生产企业,行业惯例以票据结算为主。虽然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且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风险相对较小。但由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金额较大,且较收入总额的比例较高,如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营运资金周转风险

2017-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9.79万元、5,053.53万元和3,600.66万元。2017年现金流量净额较低主要系,一方面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逐年增长,销售回款与采购付款具有不同信用期;另一方面,公司与客户主要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销售货款的票据回款未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虽然公司后续通过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与到期托收金额增加,带动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净额的显著改善。但如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的态势不能持续保持,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上将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2014年9月,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向公司颁发了编号为GF20143300019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7年11月,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向公司颁发了编号为GR20173300253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1月。

发行人将在前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复审。如若不能通过复审,则公司届时不能再享受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总额分别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3-1-3-16446.67万元、549.91万元、520.9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37%、10.67%及7.78%,其中2018年比重较大主要系确认股份支付1,690.27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所致。因此,发行人报告期每年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公司净利润比例较低,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小。此外,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享受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以及水利建设基金总和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82%、6.79%以及6.63%。未来,公司若不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动导致公司不能持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将对公司未来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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