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律及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曹立祥、李正蛟、梁玉香、胡建新(衡阳籍)、贺志旺、陈建国、陈朝舜及李勇全八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八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65.08%的股权;本次发行后,上述八人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报告期内曹立祥先生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具有直接影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能力。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以及其他方式对公司的财务决策、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则可能存在作出不当决议侵犯公司及公众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2)资质证书到期后无法办理续期风险
在行业管理方面,公司所生产的部分化工产品受到严格行业监管,需要办理并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或许可证书。公司虽然已办理并取得了生产相关产品所必须的资质或许可证书,但由于上述资质及许可证书存在有效期限,为使生产得以持续进行,公司需在上述资质及许可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续期。在批准重续相关资质或许可证书前,有关监管部门需按现时实行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对公司进行重新评估,若公司因未达到相关规定及标准导致未能重续相关资质或许可证书,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一定影响。
(3)部分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生产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其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中相关内容。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和完善上述房产权属证书的相关手续,但由于涉及房产权属证书办理程序步骤较多、审批时间较长,办理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鉴于上述情形,如果相关证照的办理手续出现延长或停滞的情形,将可能对公司合法使用该等房产构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