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熔电气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附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8-05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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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679.96万元、6,880.61万元、8,586.2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1.93%、41.48%、33.07%。发行人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主要受下游新能源汽车销售季节性特征、销售结算周期等因素影响。如果发行人对应收账款管理不善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存在营运资金紧张以及坏账损失的风险。

(八)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发行人熔断器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存在上半年为淡季、下半年为旺季的季节性特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因此呈现相应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发行人大部分销售集中在下半年,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这对发行人生产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等经营活动具有一定影响,导致发行人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九)产能提升导致的销售风险

发行人致力于熔断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发行人产能规模和业绩水平产生积极作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对下游市场趋势判断形成的,可能因产业政策、行业竞争、市场需求等因素变化而受到影响。若发行人无法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发行人将面临产能消化不足风险,导致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或未达预定目标。

(十)对赌风险

根据青岛安鹏、广州广祺分别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方广文、刘冰、汪桂飞、王伟签署的《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长江晨道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方广文、刘冰、汪桂飞、王伟签署的《关于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供销创投与中盈合伙、刘冰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各方一致同意解除对赌协议中约定的相关特殊权利条款,以及涉及到的有关中熔电气、中盈合伙的责任和义务。

另外,相关投资方仅与实际控制人就股份回购进行约定,即:若中熔电气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现在上海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或被上市公司收购、被其他公司现金收购的,则青岛安鹏、长江晨道、广州广祺可要求方广文、刘冰、汪桂飞、王伟,供销创投可要求刘冰回购其持有中熔电气的部分或者全部股份。

若触发上述股份回购情形,且实际控制人方广文、刘冰、汪桂飞、王伟届时无法回购股份,将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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