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化学材料科技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7-3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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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创新风险

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方向,公司设立了化工新材料研究院进行聚酯材料新产品的开发和新技术的积累。通过多年在聚酯材料行业内的技术积累以及研发投入,公司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储备,具体包括高性能泡沫PET材料、特种聚酯PETG、高流动聚酯材料等项目和技术。但是随着行业进一步升级发展,如果上述技术和产品的持续研发或产业化失败,公司将无法开发新的业务增长点,从而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部分生产环节存在高温或高压的生产环境,因此公司生产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安全生产制度,配备了安全生产设施,并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若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及时维护并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并以新标准新要求持续提高安全风险防范的能力,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此外,如果国家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标准,公司将会面临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投入进一步增加、相关成本进一步上升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八)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报告期内公司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有力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此外,公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虽然公司采取了上述环境保护措施,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因各种主客观原因造成的突发环保事故,从而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未来环保要求逐步提高,公司面临环保投入进一步增加,环保成本进一步上升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九)公司治理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通过化学材料及化工有限合计控制公司96.08%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如考虑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中国华润通过化学材料及化工有限合计控制公司69.46%股权。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公司组织结构和制度层面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进行了规范,形成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

由于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较高,公司仍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按其意愿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经营决策制定、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股利分配政策确定、兼并收购决策、公司章程修改等的风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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