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翔丰华科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7-28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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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鹏伟、钟英浩。截至本上市 保荐书签署日,周鹏伟持有翔丰华 15,620,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278%; 钟英浩持有翔丰华 6,439,6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862%,两人合计持有公司 29.4140%的股权。 本次发行人完成后,周鹏伟持有翔丰华的股权比例降至 15.6208%,钟英浩 持有翔丰华股权比例降至 6.4397%,两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降至 22.06%。 自 2010 年合作创业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两人 一直密切合作,在公司所有重大决策上均在事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并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同时北京启迪、江苏启迪、银杏自清、启明智博、华创策联、常州武岳峰、嘉兴 武岳峰、鼎峰高佑、点石创投、前海基金、永安鼎峰、万林国际等股东出具了《不 谋求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声明与承诺函》。上述安排有利于稳定实际控制人周鹏伟、 钟英浩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持续、有效控制。但另一方面,上述共同控制状 况也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投票表决权、管理权、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 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控制或干预,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2)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后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本次发行后,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提高。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对公司运营管理、产品研发与 质量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有 效地对管理体系进行调整优化,或者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 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公司将面临 较大的管理风险。 

(七)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 30,000 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该项 目建设达产后,公司产能将在短期内大幅提高。虽然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 过充分论证,并针对新增产能消化制定了中长期营销战略和人才储备计划,由于 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是历史经验数据的预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 后,可能存在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从而导致 公司新增产能面临无法及时消化、原材料成本上升、产品售价不达预期以及毛利 率水平下滑等实施风险。

 (2)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本规模将较发行前有所提高,但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股本的 增长幅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 被摊薄的风险。

 (3)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自 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关于防控工作 的通知和要求,2-3 月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季度开始逐步恢复正常。 但疫情对下游新能源汽车销售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 2020 年一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10.5 万辆和 11.4 万辆,同比分 别下降 60.2%和 56.4%。 二季度随着国内疫情情况的好转,同时 2020 年 4 月国家又将 2020 年底到期 的新能源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 2 年,对市场需求形成有效支撑,2020年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0.4万辆,环比增长26.83%,同比下降31.58%。 二季度公司的销量、收入、净利润环比均有大幅提升,但不排除若全球疫情在较 长时间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下游企业的需求将减少或者放缓,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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