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覆盖60%以上建制村

前言

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社会服务、支持国防建设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政府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施政方向,明确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以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主线,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应有贡献。

第二节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首要任务,筑牢民生底线,补齐民生短板,推进适度普惠,让广大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统筹兼顾,注重公平。统筹协调城乡区域民政事业发展,鼓励发达地区增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优势,支持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推动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更加重视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创新驱动,激发活力。通过理念、模式、政策、平台、技术等多维创新,构建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推动民政服务资源由依靠政府投资建设运营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转变,社会事务由政府包揽向多元治理转变,加快实现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升级。

——强基固本,重心下移。把握民政立足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特点,适应民政职能拓展、对象扩大、任务加重的趋势,更加重视民政基层基础建设,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限下放,支持基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基层民政承载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节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目标要求,关键指标整体达到或接近东部地区平均水平,民政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民政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民政事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社会救助更加精准,托底功能不断增强,各项救助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实现与扶贫标准相衔接;城乡一体的特困人员供养机制基本建立;医疗救助筹资标准逐步提高;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民政公共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实现结构优化、布局均衡、功能完善。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位数达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30%以上,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60%以上建制村。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残疾人救助、康复等福利服务进一步加强,慈善事业发展更加规范有序和富有活力。基本殡葬服务更加惠民利民,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实现全覆盖,全省火化率保持在99%以上,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优质便捷。区划地名工作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界线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社会治理格局更加科学有序。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协同推进,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社会治理形成“三社联动、政社互动”良性机制。全省城市社区居委会50%以上实行居民直选或户代表选举;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8%,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站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覆盖率不低于10%。全省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10个,服务社会能力明显提升。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4.5万人,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更加完善。

——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有力有效。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成果巩固提升,有力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普惠与优待共享、城镇与农村一体、物质与精神并重的优抚安置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备,有效保障军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烈士褒扬工作更加深入人心,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军供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项目和指标 计量 单位 “十二五” 期末数 “十三五”指标
1 城市低保标准 元/年 5340 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42%确定
2 省定农村低保标准 元/年 2300 每年提高350元
3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元/年 6544 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70%确定
4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 30.1 35以上
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 % -- 30以上
5 建制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 37 60以上
6 每万人社会组织 6.6 10
7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92 98
8 全省平均火化率 % 99.7 99以上
9 节地生态安葬率 % -- 50
10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万人 1.5 4.5
11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 % -- 10
12 福利彩票发行销售 亿元 218.95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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