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IPO咨询 新三板咨询民营银行咨询联系我们

2016年3月28日晚间可能影响股价重要资讯一览

股票来源:中商情报网时间:2016年03月28日 22:14 编辑:中商情报网

巢东股份更名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巢东股份(600318)3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已于3月25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此前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的议案》和《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拟将公司名称由“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首付贷”等现象已引起金融管理部门高度重视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江苏银监局于2016年3月25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促进住房金融健康发展的通知》。

对此,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戴俊解读指出,当前,部分一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并带动部分二线城市居民购房需求大幅上升,住房市场量价齐升。在此背景下,甚至出现部分城市的少数购房者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P2P平台、互联网众筹、消费金融贷款等渠道筹措的借贷资金,用以支付“首付款”的现象;同时,个别地方还出现以“假离婚”等方式取得“购房资格”的现象。对这类情况和苗头可能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已引起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明确要求予以禁止。

为了推动江苏省辖区的商业银行把现行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江苏银监局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形势和变化,联合出台了这一文件,概括地说,《通知》的目的主要在于“规范”。

戴俊还对居民购房“首次”与“首套”的认定问题给予了明确。他指出,鉴于“首次”房贷条件略优于“首套”,因此对于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应不折不扣地落实政策,并按“首次”政策发放贷款,以确保大学毕业生、进城购房安家落户的农村家庭等“首次”在城市购房时,能够得到住房信贷政策的优先支持。同时,对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借款人家庭,为了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房贷时,如果房贷已经结清,且暂时无住房,仍继续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但不得列入“首次”购房的贷款范围。

戴俊还强调,《通知》对江苏辖区的金融机构进行了必要的风险提示。主要包括:严格禁止“首付贷”或“零首付”;严格规范商业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作关系,防止“首付分期”等行为;商业银行个人房地产贷款业务必须合规经营,并借助征信手段惩戒住房贷款中的失信行为。

更多>>图文推荐
  • 做调研 买报告 就找中商
  • 要融资 写商业计划书 就找中商

中商情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非中商情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3、征稿:中商情报网面向全国征集创业、财经、产业等原创稿件,并为创业者创业项目、产品、人物提供免费报道!中商创业交流QQ群:174995163  482217341

相关事宜请联系:0755-82095014 邮箱:editor@askci.com

精华推荐
相关阅读
大家都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