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政府发布“限购”实施细则,这也是海南4月14日起实施的“海五条”新政的“政策补丁”。作为省会城市,海口出台落实房地产调控实施细则,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该实施细则主要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而备受关注的,包括海口城区的限购范围划定、提高限制现房转让年限,以及进一步明确将产权式酒店和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产权式酒店、二手住房纳入限购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政府10日凌晨发布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也是继琼海市后,该省第二个出台落实调控实施细则的房地产热点城市。
该“限购”实施细则称,除4月14日起实施的《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所列的新建商品住宅,海口市从5月10日起,将产权式酒店、二手住房(指已通过初始登记或首次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不动产权证、再次上市交易的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一并纳入限购范围。
在全海口市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房、新建和二手产权式酒店。
该实施细则界定了限购资格:在海南没有商品住宅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本细则规定的非限购区域内申请首次购房。前述购房对象,若提供了其1名家庭成员在海南各市县的连续2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的,可以在海口限购区域内申请首次购房。实施限购是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海口设定了两个“环形合围”限购区域(如图):“主城区”包括海口滨江西路以西、长彤路以东、南海大道和红城湖以北区域;“南部生态保护区”包括椰海大道以南、绕城高速以北、铁龙路以西、粤海大道以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