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 2017年,广佛同城规划进入第八年,佛山房价“补涨”效应明显。3月份,佛山全市新房均价突破万元大关。自3月24日限购升级以来,楼市迅速降温,4月全市成交腰斩近半。据佛山新浪乐居统计,4月全市成交8822套,环比下跌49%;成交面积103.48万㎡,环比下跌48%。成交均价约10020元/平。
禅城三水两区降幅明显 非限购区街镇持续火热
4月佛山各区新房成交统计
数据来源:新浪乐居 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从区域看,五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其中,禅城和三水降幅明显,禅城甚至14天出现个位数成交;南海顺德则继续主力担当,总成交占比逾六成,分别成交3526、2044套。
由于二手房不限购,部分区域的二手房价反超新房。进入4月,在广佛楼市调控加码之下,佛山新房供应量增加,而价格相对保持稳定;二手房价格则面临高位盘整。
二手房方面:安居客数据显示,佛山4月二手房均价 8794 元/m2,环比上月上涨 5.45% ↑,同比去年同期上涨 48.04% ,佛山5月二手房均价 9273 元/m2。
数据来源:安居客 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7年4月佛山各区房价
数据来源:中国房价行情网 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4月禅城区房价超越南海区,成为佛山房价最高的区域。禅城区房价涨至12325元/㎡,环比上涨9.41%,同比上涨32.07%。目前房价最低的还是高明区,房价涨至5581/㎡,环比涨至5.84%,同比上涨17.68%。
从涨幅来看,三水区同比涨幅最高,同比上涨39.67%,同时也是环比涨幅最高的区域,环比上涨11.31%。同比涨幅最低的是高明区,同比上涨17.68%。环比涨幅最低的则是南海区,环比上涨4.27%。
佛山楼市调控政策
广东省佛山市24日晚间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称,从3月25日零时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不予认定。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190号)的要求,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措施的通知》(佛建管函[2016]761号)对应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购对象及购买条件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四)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继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
二、执行时点
(一)2017年3月25日零时起执行。
(二)执行时间点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执行时间点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能提供交付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资料填写及提供
购房人购买限购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交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购房人(夫妻双方可只提供其中一方)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以及《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三)执行时间点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非本市户籍购房人,同时提供2017年3月25日零时前已签订的认购书及交付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
上述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作为购房合同附件。
四、除上述规定外,其它内容继续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措施的通知》(佛建管函[2016]761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