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申请2016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情况的公示
日前,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正式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本市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相关清算工作。经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对本市汽车生产企业提交的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运营情况等上报材料进行的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现将本市符合《通知》要求的企业申请2016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2980666/18,传真:52980100。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本市企业申请2016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