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江苏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全省各市、县(市、区)执行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对照表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5.浙江
自2021年8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三档平均增长13.1%。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6.江西
一、二、三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1680元、1580元、1470元上调至1850元、1730元和1610元。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据悉,江西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