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近日,长春市统计局发布了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结果显示,全市总人口为906.69万人,十年来共增加了29.95万人;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0.10万人,占12.14%;15-59岁人口为607.59万人,占67.0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9.00万人,占20.8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8.29万人,占14.1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8.2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1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07个百分点。
一、常住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为906.6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29.95万人,10年间增长3.42%,年平均增长率为0.34%。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33.05万户,集体户27.6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801.85万人,集体户人口为104.8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12人减少了0.71人。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三、人口地区分布
17个县(市)区、开发区中,人口超过50万人以上的有11个,在50万人至20万人(不含)之间的有4个,少于20万人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28.30%。分区域看,市辖区人口为5809671人,占总人口64.08%;四县市人口为3257235人,占总人口3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