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2935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369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6122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5790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520人上升为14506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19年上升至9.13年;文盲率由8.69%下降为6.72%,下降1.97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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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06.73万人,占52.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95.25万人,占47.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83.08万人,乡村人口减少438.62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11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九、流动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735.25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01.09万人,流动人口为534.16万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76.56万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57.5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省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23.97万人,年均增长8.98%;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49.67万人,年均增长14.61%;流动人口增加274.30万人,年均增长7.47%。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