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对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陕西省各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均增加150元,即:一、二、三类区由现行的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19县(区)实行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42县(区)实行二类区最低工资标准,46县(区)实行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加强对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调整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