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7.03亿 占网民整体68.2%(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2-03-18 14:16
分享:

中商情报网讯:截至 2021 年 12 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 7.03 亿,较 2020 年 12 月增长 8652 万,占网民整体的 68.2%。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 4.64 亿,较 2020 年 12 月增长 7579 万,占网民整体的 44.9%;游戏直播的用户规模为 3.02 亿,较 2020 年 12 月增长 6268 万,占网民整体的 29.2%;体育直播的用户规模为 2.84 亿,较 2020 年 12 月增长 9381 万,占网民整体的 27.5%;真人秀直播的用户规模为 1.94 亿,较 2020 年 12 月增长 272 万,占网民整体的 18.8%;演唱会直播的用户规模为 1.42 亿,较 2020 年 12 月增长 476 万,占网民整体的13.8%。

数据来源:CNNIC、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电商直播和体育直播是 2021 年网络直播行业发展最为突出的两类业态。

电商直播领域,其发展变化主要集中在直播主体、商品来源和运营规范三个方面。一是主体多元化。随着电商直播业态的火热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商户将自建直播渠道作为重点。数据显示,淘宝直播近 1000 个过亿直播间中,商家直播间数量占比超过 55%52,高于明星主播的直播间数量;快手 2021 年第二季度绝大部分电商交易额均来自私域流量53。二是商品本土化。电商直播对本土商户产品宣传方面的积极影响在 2021 年得到良好体现。从老字号品牌到地方特色农产品商户,都通过电商直播渠道获得了良好营销效果。数据显示54,“双 11”期间超过 180 家老字号开启直播,多个老字号直播间成交额突破百万元。此外,央视联合拼多多在“双 11”期间开设大型直播带货专场,大力推介优质国货和农货品牌。三是运营规范化。《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在 2021 年陆续推出。随着规章制度的实施,电商直播监管体系得到逐渐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

体育直播领域,疫情对赛事负面影响逐渐减弱,体育直播模式升级不断提升用户观赛体验。一是赛事回暖让版权交易重回正轨。随着全球各地体育赛事的陆续恢复,相关企业也重新展开对版权资源的竞争,重要体育赛事的直播版权交易频繁发生。东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中超联赛、英超联赛、美洲杯等赛事的网络直播渠道均在 2021 年陆续确定。作为所有网络直播中最为重视版权资源的业态,赛事版权交易的回暖预示了体育直播的良好前景。二是以云服务、5G 为代表的新兴技术推动了体育直播业务模式的进一步升级。在奥运会上,由阿里云和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联手打造的“奥林匹克转播云”首次投入使用,为全球转播机构提供转播支持。基于该平台,转播方工作人员不但通过远程方式即可完成转播和编辑工作,而且还能利用运动员追踪技术,让观众在田径短跑项目中看到每个运动员的实时奔跑速度等信息55。三是运动员赛后连麦直播丰富了用户观赛体验。在社交媒体平台,连麦直播成为运动员与观众交流互动的新形式,为用户提供了了解运动员和赛事的新途径。数据显示56,2021 年共有 103 名体育明星在微博参与了 144 场连麦直播,直播观看量累计达到 3.28 亿。

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互联网行业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同时中商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情报、产业研究报告、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十四五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服务。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