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妇幼卫生与健康老龄化
(一)妇幼保健。2019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6.8%,产后访视率94.1%。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均有提高。2019年住院分娩率为99.9%(市100.0%,县99.8%),与上年持平。
2019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1.9?%,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3%,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孕产妇及儿童保健情况
指 标 | 2018 | 2019 |
产前检查率(%) | 96.6 | 96.8 |
产后访视率(%) | 93.8 | 94.1 |
住院分娩率(%) | 99.9 | 99.9 |
市 | 100.0 | 100.0 |
县 | 99.8 | 99.8 |
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1.2 | 91.9 |
产妇系统管理率(%) | 89.9 | 90.3 |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9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8‰,其中:城市4.1‰,农村9.4‰;婴儿死亡率5.6‰,其中:城市3.4‰,农村6.6‰。与上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三)孕产妇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9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17.8/10万,其中:城市16.5/10万,农村18.6?/10万。与上年相比,全国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下降。
监测地区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指 标 | 合计 | 城市 | 农村 | |||
2018 | 2019 | 2018 | 2019 | 2018 | 2019 | |
孕产妇死亡率(1/10 万) | 18.3 | 17.8 | 15.5 | 16.5 | 19.9 | 18.6 |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8.4 | 7.8 | 4.4 | 4.1 | 10.2 | 9.4 |
婴儿死亡率(‰) | 6.1 | 5.6 | 3.6 | 3.4 | 7.3 | 6.6 |
新生儿死亡率(‰) | 3.9 | 3.5 | 2.2 | 2.0 | 4.7 | 4.1 |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全国所有县(市、区)普遍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9年全国共为1020万名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95.1%。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获得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和治疗转诊等服务,落实了孕前预防措施,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五)推进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截至2019年底,全国设有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个;设有老年医学科的医疗卫生机构3459个,其中,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2175个;设有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科的医疗卫生机构354个。在91个市(区)开展国家安宁疗护试点。截至2019年底,全国报告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4795家,其中养老服务机构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的3172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1623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签约合作的有5.64万对。《「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顺利实施。
八、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根据各省(区、市)及新疆建设兵团报告(下同),截至2019年底,全国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2837个,2019年对25大类11.1万份样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在72980个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2019年全国报告6390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发病38797人,死亡134人。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19年,全国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134.9?万个,从业人员714.4万人。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177.7万户次,依法查处案件10.5万件。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19年,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8.4万个,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60.0万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监督检查12.5万户次。全国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被监督单位5494个,从业人员11.7万人。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5950户次。依法查处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案件5428件。
(四)消毒产品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2019年,全国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6259个,从业人员10.1万人。消毒产品监督检查2.6万户次,抽检5718件,合格率为98.0%。依法查处案件2518件。2019年,全国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4244个,从业人员4.5万人。监督检查9671户次,依法查处案件1559件。
(五)学校卫生监督。2019年,全国被监督学校19.6万所,监督检查24.4万户次,查处案件6107件。
(六)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截至2019年底,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执法行动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79791户次,依法查处案件5450件。
(七)医疗卫生、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2019年,依法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作出卫生行政处罚4.9万件。行政处罚无证行医2.3万件。依法对采供血机构作出行政处罚90件。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98.6万户次,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案件5.8万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5.8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