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深圳国土委发布《深圳市2017年度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推进存量用地开发,保障土地有效供应。2017年度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35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950公顷。各区(新区)原则上不得突破当年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2016年多渠道保障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商品住房用地63.9公顷(其中,新供应14.6公顷,城市更新供应49.3公顷,通过征地返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新供应建设用地19.6公顷);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66.8公顷(其中,新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5.1公顷,落实城市更新项目折合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20.8公顷,产业配套住房用地20.9公顷)。
2017年度全市(含前海合作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35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4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2950公顷),下达各区(新区)指标12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3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900公顷),预留指标315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预留1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预留50公顷)。
从土地性质来看,2017年度计划供应产业用地203公顷,其中新供应168公顷,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实现供应35公顷。2017年计划供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98公顷,其中新供应50公顷(其中:总部经济用地25公顷、一般商业服务业用地25公顷),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实现供应34公顷,通过返还用地供应14公顷。商品住房用地2017年度计划供应168公顷,其中新供应7公顷,通过城市更新供应75公顷,通过返还用地供应8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