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0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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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电子商务促进生产制造升级行动重点工程1.推行“浙江质造”网上销售。选择“浙江制造”品牌、浙江名牌等1000个品牌商品,加强与天猫、京东等平台对接,推动其开设旗舰店。

2.特色产品网上专区建设。结合浙江县域特色产业,加强与国内多个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设100个网上特色专区。

3.个性化预定制试点。重点针对浙江省优势产业,选择部分具有品牌优势的工业企业,开展个性化预定制的电子商务业务试点。

4.预定制信息采集终端网络建设。根据个性化预定制市场需要,在社区、商务楼等场所设立1万个信息采集终端。

5.龙头骨干企业全流程电子商务试点。选择一批行业骨干企业,进行业务流程优化,发展集采购、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全流程电子商务业务。

6.网络名品培育工程。发挥电子商务对品牌成长的促进功能,选择一批消费量大、评价较高的产品进行培育,通过大数据监测等手段,评定浙江网络品牌。

5.服务业电子商务化行动。推进商贸流通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传统商业进驻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生鲜网上预订、延伸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体验、探索微营销等业务。引导便利店、超市、百货商场、商业综合体等商贸企业发挥线下体验和服务优势,加强与电子商务融合,逐步向网络展示、到店体验、在线支付的体验式消费转型。推进社区便利店与电子商务合作,拓展终端服务功能,提升居民生活服务便利化水平。推动传统商业街区、商业中心搭建以大数据、移动位置服务(LBS)等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智能化环境,打造社交化、情景化和智能化的新商圈。完善在线订座、在线点餐、移动支付等服务环节,拓展团购、外卖等业务;探索食材联合在线采购、半成品入户配送、在线定制餐饮等业务。创新发展家政、养生、美容、洗车等生活服务业O2O模式。

引导专业市场发挥商品集散和物流服务等优势,建立网上批发和分销平台,积极发展集交易、金融、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分销业务。支持部分市场立足当地产业优势,探索发展集设计、制造、销售为一体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专业市场进行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改造,引导专业市场经营户开设网店,推进专业市场服务模式转型。支持医药等分销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全面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流通效率。规范发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培育发展一批合法合规经营的现货网上交易平台。加强现货网上交易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集成电子交易、仓储物流、在线融资、大数据服务和全球采购等功能的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商。加大对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数据的采集分析力度,力争发布行业指数,不断增强浙江省在大宗商品交易领域的影响力。

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和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依法规范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子商务供应链业务。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探索将网络店铺等无形资产纳入抵(质)押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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