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0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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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行动。发挥浙江省产业集群优势,选择一批在境外市场适销对路产品生产企业,加强同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推动浙江省生产企业直接开设网店,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产业集群+电子商务服务商”的模式。

5.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依托大数据对海外市场的监测,在跨境电子商务重点目标市场设立智能化的公共海外仓,在全球进行货运航线、公共仓储等布点;加强与一批优质的省外海外仓合作。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专线,为浙江省企业跨境销售提供低成本的国际物流服务。

6.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国家监测中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建设,努力建成覆盖全国的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测网络。

7.建设境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境外经济合作区建设,以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逐步在境外设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争取达到20个。

8.开展涉侨电子商务和对台电子商务试点。选择华侨资源优势县市和对台具有区位优势的县市,探索涉侨和对台电子商务发展。

9.举办国际性电子商务会议。主动发起组建全球性电子商务行业组织,争取秘书处设在浙江;举办全球性电子商务展会。

10.推动电子商务标准国际化。加快制订电子商务行业标准,争取发布地方标准50个,主导或参与制订国家电子商务标准20个、国际标准10个。

4.电子商务促进生产制造升级行动。支持中小制造企业的终端产品依托专业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络营销。全面普及制造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品牌和特色企业依托产品优势,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加强与优势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结合浙江省产业特色设立区域性专区实现网上集中推广。大力推广电子商务代运营,为各类中小制造企业提供第三方运营服务,提高浙货网络销售市场占有率。积极引导中小型批发商依托B2B平台进行商品采购,探索发展代发仓等新型网络分销业务。支持专业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收购、参股或委托加工等途径,向线下延伸产品制造业务,带动产品线上业务。推动工业品传统分销商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积极发挥线下渠道优势,探索网上订购、实体店支付(提货、售后)的服务模式。引导标准化商品利用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开展网上现货交易。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优化配置研发、设计、生产、物流等优势资源,有条件的可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商务。

创新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强化电子商务数据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引导功能,鼓励制造企业根据消费者的信息反馈进行产品设计和生产,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模式下的需求导向型制造业;鼓励企业发展以需定量、定时、定价的消费新模式,探索建立在线定制、网络预售、众筹团购等个性化、定制化销售模式。完善个性化定制配套服务,探索在社区、商务楼、大型商场等场所布局个性化定制信息采集公共服务终端,实现大规模的个性化产品定制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探索虚拟企业、创新联盟等新型生产组织模式,推广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3D打印及智能制造技术,促进传统制造生产方式变革。

实施网货品质提升工程,加快传统品牌商品网络销售进程,引导优质商品在网上集聚。发挥电子商务对品牌形成的促进功能,加强网上销售与制造环节的融合,积极培育一批网络品牌商品。加强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推广优质商品的网络标识,引导网络流量向优质商家倾斜,全面提升网上交易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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