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0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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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广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网络盗窃、网络欺诈、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建立适合网络交易特点的投诉管理制度、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完善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措施,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落地查处、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继续推动政企协作,建立政府监管部门与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信息网络安全防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全面推进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系统建设、运维管理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相应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安全防护措施。依法落实电子商务企业违法有害信息过滤屏蔽、用户注册认证、上网日志留存等安全技术措施。督促电子商务运营使用单位加强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内部员工的安全管理和保密教育,防止公民信息被非法泄露和窃取。

专栏8电子商务市场整治和规范行动重点工程1.建设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平台。结合商务信用体系试点工作,建立浙江省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平台,对浙江省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信用调查、评估、担保及可信认证等服务。

2.开展电子商务市场专项整治。对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3.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机制。通过建设大数据监管体系或者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协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电子商务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与推进体系。争取国家在浙江省开展电子商务综合改革试点,通过试点示范、负面清单、地方立法等形式,完善经营者市场准入机制,逐步形成创新活力强、监管不缺位的良好格局。

健全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评价机制。深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试点,探索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改革,创新统计方式方法,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研究电子商务增加值核算办法。创新电子商务行业统计方法,建立电子商务大数据统计和发布制度,为政府考核、企业决策和行业发展等提供决策参考。逐步建立电子商务地方标准体系,积极主导和参与制订电子商务国家、国际标准,逐步提升电子商务领域的话语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活力,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电子商务行业日常服务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提升行业组织的发展促进功能。

完善电子商务示范建设体系。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建设;结合各地电子商务产业基础和发展特色,在跨境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物流、技术、模式创新等领域进行综合试验,并逐步向浙江省推广。把握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创业创新项目;建设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和基地;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带头人和电子商务示范村,不断放大电子商务领域的典型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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