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4月北上广深消费数据分析:深圳汽车类销售额增长52.4%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6-12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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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穿的消费大

从商品用途看,北京市吃、穿、用和烧类商品分别实现零售额834.65亿元、253.9亿元、2251.95亿元和170.41亿元;另外,其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86.1亿元,同比增长28.6%,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个百分点;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83.9亿元,同比增长15.9%,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7个百分点;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66.3亿元,同比增长8.6%,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4个百分点。

上海:1-4月吃、穿、用、烧的商品零售额分别为856.39亿元、831.51亿元、2145.75亿元和253.65亿元,分别增长0.8%、19.1%、6.9%和6.3%,分别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0%、20.3%、52.5%和6.2%。

深圳市:汽车类增长52.4%,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36.6%,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30.4%,日用品类增长21.0%,金银珠宝类增长16.9%,书报杂志类增长11.1%,服装鞋帽针织类增长9.6%,通讯器材类增长7.4%,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下降2.5%,食品饮料烟酒类下降4.0%。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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