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推进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24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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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长期稳定产销衔接机制。引导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从松散、短期、易变向紧密、长期、稳定转变。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生产或销售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加销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合作,实现产销优势互补、风险利益共担共享的产销衔接。

(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的组织带动作用,组织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等各种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水平。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产品流通企业对接,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生产者的培训引导,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市场的能力,提高农户生产高品质农产品的技术和能力。

(三)培育打造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检验检测、可追溯体系建设,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种、养、加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提高农产品品质。以特色优质农产品为重点,强化品牌建设工作,选择一批品质上乘、标准化程度高的特色优质农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营销促销,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品牌推广活动,集中进行品牌宣传,树立品牌形象。

(四)打造全产业链条标准体系。建立覆盖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等各环节,国标、地标、团标、企标有机结合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为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流通企业服务质量提供标准支持。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标准的推广应用,提升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标准化水平。

(五)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深入贫困地区,发挥市场资源优势,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积极探索适合贫困地区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措施。支持和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企业和农产品电商企业设立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档、销售专柜和扶贫频道,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拓展销售渠道。

(六)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产地就近建设交易厅(棚)、地面硬化、水电配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农产品冷链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补上冷链物流短板。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预冷、仓储物流、加工配送、公益性和共享型流通设施建设,完善冷链监控、物流服务、产销对接等信息服务平台,加快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销地市场信息采集、处理和应用,提升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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