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加快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1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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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知民情、了民意、解民忧,着力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服务需求,构建多层次、全方位、“一站式”的便民服务体系,让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城乡居民。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针对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公益性属性和部分居民生活服务业微利薄利特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的良性发展机制。

坚持保障基本和多元发展相结合。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服务供给为重点,提供安全、便捷、实惠、绿色的大众化服务。支持居民生活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型、特色、个性化服务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坚持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相结合。加强部门间的横向协作,建立协调机制,合力做好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地方的重要民生工程,紧紧依靠城市、街道(乡镇)、社区和大型企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推动工作。

(三)主要目标。

从2018年起,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推动在中心城市建设一批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街区生活服务集聚中心,在农村地区建设一批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初步建成功能齐备、优质便捷、管理有序、运营高效的城乡便民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需求,大幅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

加快建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市改造、新区建设,鼓励各地政府和有实力的企业,采取政府直接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资本投资等形式,在中心城市推动新建一批集餐饮、家政、托幼、维修等基本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便民服务中心。在已建成城市社区,通过公有物业划拨、购买、项目配套、集中连片租赁等方式加强设施建设,通过在现有超市、便利店、菜市场等社区商业设施搭载居民生活服务业等方式完善功能配置,加快改造一批便民服务中心。新建和改造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具体要求参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指南》(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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