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1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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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到知识产权“侵权必查、有案必破”。(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市出版局)

加强知识产权培育应用。支持企业加强人工智能重点技术和应用领域核心专利培育,形成更多高质量核心专利。开展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导航和专利风险防控工作,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成果加速转化,带动人工智能产业化。进一步完善在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服务模式创新,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的利用与扩散。(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内外专利,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

实施智能科技标准与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对牵头制定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相关标准的单位给予相应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

各区相关支持政策优于本政策的,按各区政策执行。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5年后视运行情况优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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