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关于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1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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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续完善货运安保链条管理

建设货运安保信息化平台。以中性电子运单和物联网货物跟踪等技术手段为支撑,实现对航空货物“来源、代理、内容、位置、状态、去向”等信息的采集、共享和风险评估,建立信息集成、资源整合的货运安保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推进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体系(SMS-DG)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优化简化机场货运安检流程。研究基于安保和反恐风险的航空货运差异化安检方式,科学匹配安检设施设备,科学制定配套的标准和政策,规范建立实用、高效、标准统一的货运安检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货运安检质量控制体系。新建机场按照同一安检主体、同一信息系统、同一管理平台、同一安检模式、同一安检标准建设。已建成的机场推进不同安检主体之间系统互联、平台对接,实现模式统一、标准一致、质量互认。

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航空货运代理安保条件前置审查,完善代理协议安保条件和安保要求,完善货运代理企业资质认证管理,加大对持证代理企业的持续安全监管,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强化落实收运环节对违规行为和风险物品的发现及处理。

营造合规守信的运营环境。积极落实《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综合运用背景调查、积分管理、定期通报等手段,构建航空货运“合法规范、诚实守信”的安全氛围。推动民航行政机关、邮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机场公安机关等单位建立联合监管、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有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综合治理环境,积极稳妥建立基于信用管理为基础的管制代理人、已知托运人等制度试点。

(九)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

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快民航与公路、铁路等物流标准对接,推动航空物流操作标准、信息标准、运行标准和设备标准的建设工作。制定收发货人、货品等物流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和交换标准,制定统一的条码管理、射频识别等技术应用标准。鼓励研发与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方式共用的标准化托盘、集装箱等设施设备。推动建立由第三方运营的全国标准化运载单元共用共享体系,并在规模以上机场推广实施,实现航空物流标准化运作及与各种交通方式的顺畅衔接。

推动航空物流绿色发展。优化运输结构,提高腹舱资源利用率,以提质增效为抓手,满足现代物流小批量、多频次运输需求。推动航空公司航空集装器共享共用。推动航空公司之间货运资源共享,通过“代码共享”等协议方式实现联合运输。推进航空器节油改造,提升货机燃油效率。鼓励包装物重复使用和回收再利用,构建低环境负荷的循环物流系统。

(十)创新推进融合发展

创新航空物流产品体系。鼓励货运航空公司、航空物流企业主动对接军事需求,开展军事物流业务,提高军队后勤保障能力和效率,促进军民物流融合发展。

鼓励传统方式与新业态融合发展。支持物流企业利用通用航空器、无人机等提供航空物流解决方案,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运行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制定货运无人机设计要求,创新开展无人机适航审定工作,推动新兴商业模式健康发展。

完善临空经济产业体系。强化临空经济区战略规划的顶层设计,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率的关系,推进航空港与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的高水平联动。充分发挥航空物流业的引擎作用,加快形成航空物流与临空经济区之间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共生发展态势,推动民航业与区域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大力推进多式联运。积极开展卡车航班等陆空联运,不断探索建立空铁联运规则,努力加强各种运输方式标准对接,着力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形成高效、协同的多式联运物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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