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0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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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国际物流整体优化

10.支持国际航空货运突破。对具备条件的市州开行国际全货机航线,采取“定期补助、逐年退坡”的原则进行支持,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逐年按不超过行业平均运营成本的50%、40%、30%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由省、市州按比例分担,长株潭地区、洞庭湖和湘南地区、大湘西地区的省市分担比例分别为4:6、5:5、6:4。

11.支持国际水运提速增效。对岳阳至上海外高桥港、洋山港,岳阳至香港、岳阳至日韩台、岳阳至东盟澳大利亚等水路货运航线,按照行业平均运营成本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标准逐年退坡,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补贴资金由省、岳阳市按照6:4的比例分担。

12.推进国际陆路运输发展。支持湘欧班列做强做大。鼓励市州、县市区发展港澳直通车等方式。省财政支持市州、县市区对依托我省口岸功能平台查验,使用港澳直通车运输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加强口岸信息化建设,推动国际多式联运发展。将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政策试点范围拓展到全省口岸功能区域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

五、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13.支持跨境电商集聚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州、县市区自主发展跨境电商,支持跨境电商集聚园区扩大业务规模,对跨境电商综合成本给予适当补贴。支持长沙市积极争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试点,支持海关、国税、外汇等部门的跨境电商通关管理系统建设。

14.支持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发展,加强支撑孵化体系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支持跨境电商支撑服务和孵化体系建设,对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服务数量在100家以上、有实际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或机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省财政以因素分配法方式对市州、县市区给予支持。

六、强化金融财政支撑

15.强化金融支撑。按照风险可控、持续发展原则,支持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稳步推广“订单融资”“出口退税融资”“信保保单融资”政策。支持国有和国有控股等担保机构开展外贸企业出口融资担保服务。设立“走出去”项目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与政策性银行、信保机构合作,为湖南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优质中小型“走出去”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类产业基金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16.强化财政保障。以绩效为导向,实行因素法分配,严格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市州、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对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由省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强化全省发展开放型经济目标管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安排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相关政策措施所需的省级财政资金,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年初预拨,年终据实结算,依法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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