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0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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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的过程领导,在主战场落实主担当,在抓工业中敢作为、勇创新、善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省经信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口联系1至2个市(州)、直管市和1至2个支柱行业,每月到联系点调研解剖、掌握实情。各级发改、财政、科技、人社、商务、国土、统计、金融、税务、物价、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积极履行促进工业发展的职责,形成大抓工业的浓厚氛围、共抓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调度分析。建立全省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全省工业经济半年分析会商机制、企业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省政府每季度、省经信委每月进行一次调度。加强调度分析结果运用,对各市(州)开出“点穴”式问题清单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主要运行指标降幅较大的市(州)进行约谈。省经信委每月对工业经济相关匹配指标、关联指标进行大数据分析,与周边省份进行对比分析,省统计、发改、交通、财政、税务、商务、金融、能源、电力、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形成专题分析报告,精准调度工业经济运行。

(三)加强协调服务。全面转变服务企业作风,构建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和政务环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每年深入企业现场调研、协调、服务覆盖面不少于规上工业企业的三分之一。各级经信部门要发挥工业企业的“娘家”作用,及时提供政策信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开展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服务活动,每年组织对我省营商环境、惠企政策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

(四)加强考核督办。省政府每年将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纳入省政府大督查范围,督查结果作为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有关政策性资金切块下达的重要依据。省经信委每年年底对各市(州)工业经济主要指标排位情况进行通报,抄送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承担服务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平台企业、担保再担保企业,重点考核服务工业经济发展的情况和效果,其盈利情况不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省经信委要定期组织对各市(州)执行本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拟定任务书、路线图和重点项目,为抓好方案落实提供硬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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