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局服务全省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29 15:45
分享:

中商情报网讯:近日,湖北省粮食局发布全省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表示,到2020年,粮食收储制度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利益保障更加有力,粮食供给更加优质安全,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助力乡村环境美化、扶贫攻坚和农业农村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下是详情:

湖北省粮食局服务全省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以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质粮食工程为抓手,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主动融入、积极服务、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三乡”工程,在服务“三农”中展现粮食部门新作为。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粮食收储制度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利益保障更加有力,粮食供给更加优质安全,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助力乡村环境美化、扶贫攻坚和农业农村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1.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主动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新形势,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合理规划收购网点,适时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发挥政策性收购的兜底作用。积极引导协调粮食市场化收购,及时研究解决收购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协调组织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的收购及服务工作,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责任单位:调控处)

2.引导种粮农民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通过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地理标志粮油产品标准、引导粮食企业增加优质品种收储比例等手段,促进粮食种植结构优化,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地域性的特色化、差异化粮食品种,推动种粮农民对接市场,调优结构,规避风险,提高收益。建立专业化的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责任处室:调控处、仓储处、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3.严厉打击损害种粮农民利益行为。持续加大粮食流通监管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执法重心下移,防范和惩处“打白条”、拖欠售粮款、压级压价等各类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合法权益。完善“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运行机制,畅通涉粮举报投诉渠道,严肃查处涉粮举报投诉和案件。(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处)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