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27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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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撑保障

开展企业分类评价。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突出单位资源要素产出导向,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率先对产业集聚区制造业企业按年度开展综合评价,将企业分为优先发展的A类企业、鼓励提升的B类企业、倒逼转型的C类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评价范围扩展到全部制造企业。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三年内推动全部A类企业和50%以上的B类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并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统计局。

推行企业诊断服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双向选择、上下结合”的原则,组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深入各地,围绕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市场服务各环节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为智能化改造需求迫切的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和咨询诊断,提出实施智能化改造的可行性、技术路径、硬件选型和集成内容、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要点,制定可行性解决方案,支持智能制造项目实施。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IPv6、5G、NB—IoT等商用部署和规模发展,开展企业内网IP化、扁平化、柔性化建设部署,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建立重要工业控制系统目录清单,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工业控制系统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技术防护水平。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和产业化应用,积极争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国家顶级节点。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落实无线电频谱等关键资源保障。

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完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建设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开展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争创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整合政产学研用优势资源,组建河南省智能制造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技术研发、产业公共技术支撑、成果转移孵化等服务。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各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打造制造业“双创”新载体。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建设专业人才队伍。依托“中原百人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等人才专项政策,加大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工业控制及自动化、工业互联网等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紧密结合智能制造技术、工艺、过程和工业互联网人才需求,支持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领军企业合作,开设相关专业或方向,培养一批专业技术和应用型人才。鼓励省内有条件的本科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公共实训、技能培训,培养具有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等操作使用和系统维护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省人才办、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制定出台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统筹运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等资金,采取一次性奖励、投资后补助、贴息等方式,对十大专项行动重点项目进行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对引领型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志性工业互联网平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我省生产的智能装备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统筹运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互联网+”产业发展等基金,引导社会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投向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领域。建立智能化改造企业“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开展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务。发挥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支持商业银行针对行业发展特点开发订单融资、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融资等创新产品。鼓励省级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支持优势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开展海外并购。落实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智能装备企业产品“走出去”。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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