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2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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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

(二十八)坚持农村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深化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提升农村中小学生入学率,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加大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扶持和倾斜力度。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寄宿制学校建设水平。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稳妥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农村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以市县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落实并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标准,创新完善“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激励机制。

(二十九)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大规模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成效评价机制,支持有输转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加快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振兴传统工艺。发展壮大“文化集市”,建设一批民族民俗文化产品加工基地。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十)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实施深度贫困县30户以上、其他县区50户以上自然村组道路及主巷道硬化建设。落实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政策。坚持以江河主要支流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分年分批治理河流险段,提高河流防洪能力。加快以引水调水为主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五小水利”建设,大力推进农业节约用水。全面完成农村D级危房扫尾和存量C级危房改造。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着力解决低电压、网架不合理等问题。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项目,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沼气、秸秆气化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三十一)提高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信息进村入户,为发展农村电商创造良好条件。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做好整体规划设计,实现深度贫困村全部通光纤宽带网络,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加快建成适应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平台,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物联网和遥感技术应用。发展智慧气象,建立健全与灾害特征相适应的预警发布制度。建立农村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提高农村灾害预警预报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十二)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居民及时纳入救助范围。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报销结算制度,完善大病保险小额报销便捷支付措施。落实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就医费用即时结报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优先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农村残疾人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助学机制。

(三十三)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统筹和优化城乡、区域之间的卫生资源配置,鼓励上下级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联动转诊制度。推动“互联网+”健康养生,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提高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提升健康服务水平。倡导和鼓励优生优育。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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