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2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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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党坚强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五)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增强组织力和战斗力,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因村精准派出第一书记。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休干部、复转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探索推行村干部职业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十六)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坚持自治为基,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创新村民自治有效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开展全省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法治为本,把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坚持德治为先,加强乡村道德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持续开展道德模范、“陇人骄子”、“民族团结进步”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青年、家庭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县乡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健全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二十七)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快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和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寺庙、滥塑宗教造像。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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