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2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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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绿色发展崛起,构建山川秀美的绿色生态体系

(十八)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落实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各项部署,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扎实做好祁连山国家公园和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沙治沙、草原治理和湿地保护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立成果巩固长效机制。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有害生物监测。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扩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河湖水系连通。推行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

(十九)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农业。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大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及农业有机废弃物,加工生产饲料、有机营养枕和有机肥,实现种养结合、农牧互补和资源的循环利用,推进农户小循环、企业中循环和区域大循环良性互动。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深入落实河长制,积极推行湖长制。加强土壤污染监督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逐步提高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坚决杜绝受污染的农产品流向市场。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搞好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十)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为重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创新投资方式,推进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深化建设内涵、提高建设标准、健全管护机制、搞好经营开发。扎实推进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集中解决农村道路难行、院落破旧、垃圾乱堆、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启动“厕所革命”三年计划,开展农村改厕、改水、改灶、改暖、改圈等专项整治,采取城乡统筹、打包打捆等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环保公司参与治理。开展乡村公益设施村民共管共享,实现村民自治与管护相结合。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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