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2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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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注重开发人力资本,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三十九)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健全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的“三位一体”培育制度和“一主多元”的教育培训体系。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建设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渠道。鼓励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实习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四十)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加大教育资源县域内统筹力度。组织实施好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和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继续做好选派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倡导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农业科技明白人、非遗传承人等,鼓励农民参加职称评定,造就更多乡土人才。

(四十一)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探索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全面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和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通过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增进故土情结等措施,健全引人用人留人机制,积极引导支持城镇居民下乡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业,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三农”事业。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建立动员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落实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的政策措施,注意保护好农民利益。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参与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实施乡村振兴“青年建功计划”“巾帼行动”。加强对下乡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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