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1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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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定期调度,加强组织领导

在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推进小组领导下,各片区和相关单位要确保实体化运作,切实承担起建设与发展的主体责任,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难点事宜。围绕海港枢纽经济区建设发展,定期召开调度会,加大节点推进和协调力度,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目标。

(二)挂图作战,狠抓项目推进

围绕海港枢纽经济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目标,针对各建设发展任务,倒排工作进度、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做到图表化推进、精细化管理,切实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各个项目建设。

(三)市区协同,落实要素保障

加强市、区协同配合力度,严格执行工作例会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针对高端产业和技术改造等重大项目,在项目立项审批、环境评估、资金筹措、土地供应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

(四)加强督查,强化跟踪落实

发挥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建设推进小组办公室任务分解、综合协调、专业指导、跟踪督查的责任,落实评价考核和常态化督查督办机制。对照各阶段建设计划,加大考评力度,针对发现问题专题协调,推进各项任务按照计划实施。

附件: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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