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满洲里、广西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18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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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务

(一)探索旅游便利通关新举措。

促进人员通关便利化。允许两国边境居民持双方认可的国际旅行证件依法可通过边境的通关绿色通道快速通行。开通口岸自助查验通道,配套生物特征识别设施,实现符合条件的旅客通过口岸自助查验通道验放后快速通关。为试验区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提供更便利优质的服务。

推动团体旅游便利化。科学合理规划边境旅游线路,使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边境旅游专用)》的旅游团队可灵活选择出入境口岸,提高旅游品质和游客体验。在游客出入境集中的口岸实施“一站式作业”通关模式,推动设置团队游客通关绿色通道,实现快速查验放行。

促进自驾车旅游往来便利化。在国家一类口岸便捷办理跨境运输车辆行车许可证、车辆国籍识别标志和其他入境车辆临时入境机动车(八座以下)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允许在牌证有效期内在试验区通行,入境机动车应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允许自驾车游客凭双方认可的国际旅行证件便捷通关。推动设置跨境自驾车通关绿色通道,实现游客及其行李物品、车辆的快速查验放行。逐步推动跨境运输车辆牌证互认。

(二)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新路径。

推动完善全域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机制,构建旅游纠纷立案、审理、裁决和执行的快速处理机制。创新旅游发展配套机制,建立相应的旅游联席会议、旅游投融资、旅游人才培养、旅游工作考核激励等机制。

推动完善边境旅游综合服务设施。推进防城港/钦州支线机场前期工作,推进中越铁路防城港至东兴铁路建设。加强与越南铁路、高等级公路、桥梁、口岸的对接,建设中越陆海旅游新通道。加强防城港、东兴、峒中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及通关能力。推进东兴国际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中越文旅游标识系统、乡村旅游服务站(点)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加强智慧旅游建设,建立具有边境特色的旅游信息平台,实现重点景区WIFI免费全覆盖。

探索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村镇”,鼓励打造一批民族风情浓郁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推进簕山古渔村、界河竹山村、京族万尾村、贝丘遗址交东村、万欧渔村等特色旅游乡村建设;逐步推进峒中边境温泉小镇、那良边境风情古镇、江平文化小镇、扶隆生态小镇等边境特色城镇建设。推进“旅游+文化”,加强与越南等东盟国家旅游交流合作。引进东盟文化民俗演艺活动,打造秘境东南亚、京族原生态等特色民俗表演。推进“旅游+商贸”,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发展旅游购物。利用互市贸易和电子商务,开发海产品、红木、金花茶等旅游商品,打造特色东盟风情购物街。推进“旅游+节庆”,办好一批民族特色文体节庆活动,推出一批内涵丰富、参与性强、融入感佳的节庆产品。推进“旅游+体育”,提升中国—东盟马拉松赛、海上国际龙舟赛等的内涵与形式。因地制宜建设体育旅游综合体。

构建旅游共建共享模式。大力扶持农旅结合项目,对贫困户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探索制定旅游扶贫奖补政策,支持当地居民和贫困户开发餐馆、酒店、民宿等旅游接待设施。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开发。

(三)探索产业发展引导新机制。

创新旅游投融资模式。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开发企业,可按政策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探索将边境旅游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试验区。鼓励试验区探索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吸引投资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子基金的设立,用于投资旅游产业,扶持旅游企业发展。建立试验区企业投融资平台,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实现对旅游资源的优势整合。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债券、上市挂牌、股权交易等形式融资,推动旅游资产形成可持续的盈利模式。

推动完善土地支持政策。试验区出台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实施意见或细则,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安排向旅游项目倾斜。优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优先在城乡规划中落实旅游用地空间。根据旅游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用地指标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完善乡村旅游用地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及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推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作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四)探索边境旅游转型升级新动能。

开拓海上跨境旅游新市场。按规划推进试验区的邮轮码头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支持企业依法开辟防城港至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国际邮轮航线。推动实现陆地旅游产品与海上旅游产品互动、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相结合,建成一流的集国际客运、金融服务、商业贸易、文化休闲、旅游度假、高端医疗为一体的沿边邮轮经济先行区。

塑造国际陆海旅游新通道。深度融入中国—东盟旅游线路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南向通道建设,建设功能完善、跨区域的旅游环线,拓展陆海互联枢纽服务功能,提升与东南亚国家旅游互联互通水平,塑造中国西部便捷顺畅的国际陆海旅游南向通道新优势。

打造边境新型旅游产品。立足中越边关风情、滨海休闲度假、森林生态康养等核心旅游资源,推动构建新型特色旅游产品体系。推动江山半岛旅游度假区、京岛风景名胜区、十万大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提档升级。做大做强以红木、东盟商品和东盟美食等为主的旅游街区。加快国门景区、中越边关风景道、旅游集散中心、中国东盟自驾游基地、生态湿地公园、南山长寿文化旅游区等新项目建设。加强红树林、河流、湿地等生态环境和遗址遗迹、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保护。

(五)探索扩大边境旅游合作新模式。

建立跨境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中越旅游联合执法等边境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共同维护边境旅游市场秩序。建设“诚信旅游信用公示与服务平台”。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对旅游领域有关企业及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建立旅游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推动跨境旅游联合营销机制。探索拓展中越跨境自驾游范围,打造中国桂林—中国防城港(东兴)—越南芒街—越南下龙“两国四地”旅游线路。探索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完善与越南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间合作机制。探索建立中越跨境旅游市场联盟,开展中越旅游联合宣传营销,共同开发边境旅游市场。鼓励企业建立智能旅游商务平台、智能旅游购物平台等智慧旅游商务系统,提高精准营销能力。

健全旅游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推动中越互派旅游从业人员异地培训,建立旅游人才引进及双边共享机制。建设中越边境旅游人才智库和成果宣传推介平台,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智库决策咨询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门政策,按照方案确定的思路和任务推动实施,根据试验区建设推进情况,依法下放相关行政职权和管理权限,建立定期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推进试验区建设。支持试验区大胆探索、开拓创新,把改革措施落准落细落实,建立健全改革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二)加强规划引导。试验区要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安排旅游开发活动,要与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做好衔接。试验区要围绕方案总体要求,编制建设总体规划。

(三)加强监督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问责问效。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督促有关政策的落实,对试验区定期组织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四)总结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试验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定期向文化和旅游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评估试点任务实施效果,对试点效果好、风险可控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及时复制推广,为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提供借鉴和支撑。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旅发委(旅游局)、外事办(外侨办)、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厅、局)、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直属海关、检验检疫局、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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