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满洲里、广西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18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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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务

(一)探索旅游扩大开放政策。

优化出入境管理制度。实施出入境游客“一站式作业”通关模式。推动俄蒙边境居民持双方认可的有效证件依法在试验区内便利通行。积极推动常住(超过三个月)试验区从事商贸活动的非边境地区居民实行与边境居民相同的出入境政策。根据满洲里市涉外文书领事认证工作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按规定向外交部申请满洲里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开展领事认证代办业务。为试验区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提供更便利优质的服务。

促进自驾车旅游往来便利化。进一步完善中俄双边出入境自驾车(八座以下)管理措施。允许自驾车游客凭双方认可的国际旅行证件便捷通关。在国家一类口岸便捷办理跨境运输车辆行车许可证、车辆国籍识别标志和其他入境车辆临时入境机动车(八座以下)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允许在牌证有效期内在试验区通行,入境机动车应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推动经毗邻的中蒙口岸入境的蒙古国牌照自驾车(八座以下)、旅游巴士进入试验区。

推动团体旅游便利化。科学合理规划边境旅游线路,使边境旅游组团社可灵活选择出入境口岸。推动满洲里口岸设置旅游团队及旅游车辆专用通关绿色通道。推动进一步放宽中俄互免团体旅游签证。

(二)构建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支持旅游投资和创业。提高边境旅游投资便利化水平,有序放开与边境旅游相关的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支持大学生、农牧民等创办旅游经济实体,鼓励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在试验区投资兴业。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参与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放宽对旅游企业的信贷限制条件,积极拓展金融支持旅游业的方式。支持试验区旅游骨干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投资合作和发行上市等途径,组建大型旅游集团企业。加快中小微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中小微旅游企业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按规定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备案申报工作,促进境外游客旅游消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试验区建设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等项目。

探索实施旅游发展用地政策。优化试验区内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适当向旅游项目倾斜,优先落实旅游重大项目用地指标。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旅游扶贫用地。保障旅游新业态发展用地,促进汽车营地、养老基地、旅游度假区等新业态发展。

创新旅游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支持试验区建立旅游专家智库,采取灵活方式引进高端人才和优秀经营管理者。探索建立与俄蒙毗邻地区间旅游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机制。重点支持旅游企业聘请俄罗斯籍、蒙古籍人员在试验区从事演艺、销售、创作(油画)等旅游服务工作,根据需要签发Z字签证。

(三)探索旅游产业促进新模式。

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模式。支持试验区按照全域旅游标准建设,统筹推动国门景区、查干湖国际旅游度假区、世界木屋博览园、猛犸旅游区、呼伦湖、二卡国家湿地公园等建设。深度开发中俄边民互市贸易区,打造俄蒙餐饮等特色街区,规划建设购物、休闲、娱乐设施,提升旅游核心区品质。深入挖掘工业文化内涵,大力发展矿山开采、装配式木结构房屋体验等工业观光旅游。推动建设冰雪大世界、冰雪运动场馆、温泉疗养基地等参与性、体验性强的特色旅游项目,丰富冬季旅游内涵,推动四季旅游均衡发展。

构建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加快形成试验区全域规划、全业融合发展模式,促进边境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旅游+城镇化”,支持试验区探索以旅游规划引领“多规合一”,营造特色城市风格,完善商贸旅游中心功能,打造新开河和灵泉特色镇区。推进实施旅游扶贫、旅游富民工程,鼓励发展特色种养、民宿、农家乐、牧户游等新业态新产品。推进“旅游+文化”,完善红色交通线遗址等旅游产品,推进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大众化、常态化;利用多元文化特色,丰富文化演艺旅游产品,建设中东铁路第一站历史文化街区、敖尔金文化旅游区等。推进“旅游+会展”,办好中国北方国际科技博览会,提升中国满洲里中俄蒙国际旅游节、冰雪节影响力。推进“旅游+健康”,挖掘中俄蒙医药资源,发展医疗旅游、养生康体保健等旅游产品,建设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积极培育冰雪、水上、航空、极限、马术等运动休闲项目,支持试验区创建全国青少年足球示范市。因地制宜建设体育旅游综合体。

建立跨境旅游合作机制。探索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旅游合作新机制。支持试验区开发连接俄蒙、辐射内地的自驾游、专列游、研学游、万里茶道等跨境旅游产品,探索建立跨境旅游合作区。深化与俄蒙毗邻地区旅游市场、产品、信息、服务融合发展,推动缔结国际旅游伙伴城市。依托草原风光和民族风情,针对欧美市场开发探险、休闲为主题的国际旅游线路,有针对性地开发港澳台、日韩、东南亚等旅游客源地市场。支持试验区旅游企业“走出去”,建立面向中国公民的境外旅游接待体系。

(四)探索完善旅游服务管理体系。

优化旅游交通网络布局。推进满洲里至新右旗铁路、新右旗至伊尔施铁路、海拉尔至乌兰浩特至通辽高铁前期工作,加快满洲里至海拉尔、至新右旗、至中俄蒙零号界碑公路建设。支持开通满洲里至俄蒙毗邻地区跨境旅游列车,增开国内及俄蒙城市航线,培育低空旅游。完善城市重要交通干线、城市与景区、景区与景区之间的路网和交通设施,实现机场、车站、陆路口岸与主要景区交通无缝衔接。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厕所革命”,探索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模式。加快城市旅游咨询服务和集散体系建设。推动“满洲里旅游大数据”建设,打造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城市。强化与俄蒙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检查等领域合作,推动出入境人员车辆往来查验结果互认,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深化通关改革,创新监管模式,建设沿边示范口岸。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加强城市绿道、休憩空间和观光慢行道建设,拓展城市运动休闲空间,形成人性化、便利化、生态化的旅游综合服务体系。

建立旅游监管新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旅,探索实施旅游综合监管执法模式,完善与周边国家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对旅游领域有关企业及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建立旅游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健全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完善旅游市场退出机制。

营造良好旅游发展环境。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以游客满意度为核心,以环境、设施、服务质量等为主要指标的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旅游安全能力建设,优化旅游应急处置机制和安全预警制度,完善出境旅游服务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国际旅游风险防范及快速处置机制。加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倡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大力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引导文明出行、理性消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门政策,按照方案确定的思路和任务推动实施,根据试验区建设推进情况,依法下放相关行政职权和管理权限,建立定期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推进试验区建设。支持试验区大胆探索、开拓创新,把改革措施落准落细落实,建立健全改革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二)加强规划引导。试验区要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安排旅游开发活动,要与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做好衔接。试验区要围绕方案总体要求,编制建设总体规划。

(三)加强监督检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问责问效。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督促有关政策的落实,对试验区定期组织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四)总结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试验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定期向文化和旅游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评估试点任务实施效果,对试点效果好、风险可控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及时复制推广,为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提供借鉴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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