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1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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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1.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参与研究制定基于我国人群资料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优先研究与我省居民健康相关的重要营养素需要量。开展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社会发展的经济学研究。

2.加强营养科研机构建设。以疾控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基础,建立营养与健康膳食创新平台和2—3个省级营养专项重点实验室。

(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厅、科技厅、卫生计生委、体育局、中医药局分工负责)

3.加强营养人才培养。推进对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充分利用职业院校、学会、协会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食药局意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

(教育厅、卫生计生委分工负责)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1.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开展具有代表性的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针对四川特点,根据需要逐步扩大监测地区和监测人群。

(卫生计生委牵头,教育厅配合)

2.加强食物成分监测工作。拓展食物成分监测内容,定期开展监测,参与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建立四川特色食物品营养成分数据库。建立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质量控制。

(农业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3.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及时收集、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数据库。开展四川省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受益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

(农业厅、卫生计生委分工负责)

4.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逐步扩大覆盖地区和人群,为国家建立中国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提供数据,积极参与国家对人群碘营养状况科学评价技术与指标以及差异化碘干预措施的研究制定。

(卫生计生委牵头,科技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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