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1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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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甘肃省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体系、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绩效考核评估制度等政策制度基本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主动适应市场能力和引导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显著提高,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精准扶贫和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作用持续增强。

《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构建我省政策体系,引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这一主线,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与农业产业政策、与脱贫攻坚政策、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等相结合,形成比较完备的政策扶持体系,引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更好发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和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忽视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2.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正确处理市场化导向和加大政策扶持之间的关系。运用市场的办法推进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配置,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优化存量、倾斜增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既扶优扶强、又不“垒大户”,既积极支持、又不搞“大呼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3.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支持基层先行先试,不断创新经营组织形式,不断创设扶持政策措施,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一二三产业融合,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

4.坚持落地见效。明确政策实施主体,健全政策执行评估机制,发挥政府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促合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体系、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绩效考核评估制度等政策制度基本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主动适应市场能力和引导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显著提高,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精准扶贫和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作用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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