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0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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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营造创新生态

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安全和社会问题研究,重点围绕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物联网等应用基础较好的细分领域,加快研究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法规。分类推动重点领域数据开放,出台政务数据依申请公开使用细则,率先有序开放政务数据资源,聚焦教育、交通、环境、医疗、商业等重点领域,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政策,研究开放数据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数据共享交换监管制度,鼓励引导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围绕气象、海洋、电力、燃气、通信等领域,构建涵盖多类型数据的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形成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多场景验证环境。依托数字福建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和海峡大数据交易中心,促进社会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和交易流通。

增加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服务供给,布局超级计算、分布式计算、云计算相结合的高性能计算应用环境,加快下一代移动通信、物联传感、北斗通信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人工智能知识产权评议和专利导航,加强人工智能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人工智能产业专利数据库,促进相关专利技术的利用与推广。加强共性技术和应用创新研究的成果转化,支持和鼓励产业联盟和龙头企业参与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不断提升我省标准话语权。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和导向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质监局、知识产权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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