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促进健康及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1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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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举措及责任分工

(一)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服务监管水平。

放宽市场准入。落实项目并联审批办法,出台养老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区域评估办法,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再对区域内具体养老投资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出台简化优化养老机构相关审批手续管理办法,明确简化设立养老机构的申请材料、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取消部分机构的消防审验手续、支持加快完善服务场所的产权登记手续细则。将南沙区域内的港澳养老机构审批下放到南沙。(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国土规划委、环保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加强市场监管。出台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明确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队伍与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医药卫生行业、养老行业“黑名单”制度。将所有医疗机构、保健和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执业记录等统一纳入广州社会信用体系。(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民政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落实规划用地,出台优惠用地政策。

修订相关用地规划。结合相关实施方案的推进,进一步修订《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广州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年)》等相关规划,完成从化、增城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编制,连同花都、番禺、南沙等外围城区和越秀等中心城区增加的规划一并纳入补充规划,解决养老机构用地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和确权问题。配套落实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的用地。(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民政局)

出台优惠用地政策。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有偿使用手续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协议出让手续。(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三)统筹产业布局,建设产业发展载体。

着力构筑“一核引领、五基驱动、三带联动、多点支撑”的健康及养老产业空间新格局,建设产业发展载体。

一核引领:广州健康医疗中心。发挥广州健康医疗中心核心示范引领功能,以高水平医疗服务资源带动全市健康及养老产业发展。推动省卫生计生委给予广州健康医疗中心省级的名称,将该项目纳入省相关重点项目中予以建设,给予相关政策和财政支持。协调国家卫生计生委给予南方医学中心的称号。推动省卫生计生委为健康医疗产业企业办理相关医疗许可等给予业务指引和审批支持,并对引入审批专科医院、外资或港澳台投资者设立的医疗机构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推动中山大学及附属医院群对接开展越秀区健康医疗产学研平台、打造越秀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培育基地、合作建设越秀区健康医疗产业孵化器和共建实验室资源共享平台等工作。(牵头单位:越秀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国土规划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委,中山大学)

五基驱动:

广州科学城生物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国家个体化医疗创新产业集群试点优势,深化探索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着力集聚和壮大一批精准医疗领域高成长企业,支持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孵化器运营机构在当地共建孵化器,鼓励发展生物医药加速器和专业园,强化加速器与区内生物医药孵化器、专业园的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广州国际生物岛。持续推进与以色列、英国、美国等全球生物医药产业高地的链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着力布局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干细胞、基因测序与检测、健康管理等五大产业,选择智能医疗和精准医疗作为重点突破领域,打造全球生物医药产业高端总部经济区。(牵头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海珠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新广州知识城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园。在知识城北起步区,着力引进一批全球高端医疗器械总部企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和产业配套项目进驻,打造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专业聚集区。在知识城南起步区,依托中大肿瘤防治中心、皇家丽医院等高端项目,规划布局一批高端医疗机构、健康服务企业和机构,推动健康服务业集聚化、高端化发展,打造高端医疗服务集聚区。(牵头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将健康养生片区相关地块列入土地储备计划并安排资金,协助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工作,优先安排适量增加健康城的建设用地规模,支持健康城旧村庄和旧厂房改造涉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在2017年、2018年城市更新计划中,安排改造地块开展编制区片策划方案工作。在2017年度计划中,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健康城高职园区内广青路、马沥路和幸福大道建设计划和建设资金。在健康城与白云机场、知识城连接的快速路项目前期立项工作完成后,在年度计划安排中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在2018年年度计划中安排健康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重点发展医药研发制造产业,同步培育高端医疗、养老养生产业,打造医药健康产业链,吸引全球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巨头落户,打造产业集聚和具有强大科技攻关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创新平台,充分打造产、学、研一体化的特色健康产业城。(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国土和规划委、城市更新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务局)

广东广州南沙新区国家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以霍英东鹤年堂中医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沙院区项目、广州医科大学质子重离子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沙院区)项目、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沙院区为龙头,积极引进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合作项目和中港澳国际医疗中心项目等高端医疗项目,打造国际一流的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南沙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旅游局)

多点支撑:

中国—瑞士(广州)从化生态医药健康产业基地。深化我市与瑞士发展与合作署的合作,共同推进中国、瑞士的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培训机构、金融机构等入驻示范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制造、研发、物流。(牵头单位:从化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国土规划委)

GE生物科技园。由GE旗下医疗集团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合作建设,是通用电气公司(GE)在亚洲建设的首个生物科技园,首期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总投入预计约为8亿美元。以数个GE独创的“乐高式”模块化生物制药工厂为核心,建设单克隆抗体类生物药品生产基地,旨在打造世界领先、国际一流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创新特色园区,年产值预计40亿-80亿美元。(牵头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增城高滩健康小镇。重点发展高端医疗服务、现代健康管理、传统中医保健、云健康服务、健康旅游、运动健身、温泉疗养等为主的“生态旅游+健康”和“互联网+健康”跨界融合发展的现代健康服务业,打造珠三角地区高端健康服务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增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国土规划委)

广州国际专科医疗中心。积极引进国际级、国家级肿瘤、眼科、口腔、妇产科、骨科、心血管、美容、体检等专科医院,进一步集聚人才、技术服务等高端医学要素,建成世界级专科医疗中心,打造立足广州、辐射珠三角、服务全国的高端医疗服务集聚新平台。(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国土规划委)

大坦沙健康生态岛。以广州呼吸中心、国际高端医疗机构开展的呼吸专科等医疗服务为核心,带动康复医疗、第三方医学检验与影像、健康管理、培训科研、健康旅游与养老养生以及健康金融等六大产业发展,充分借助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生命年轮式布局,打造“一(医)核两带三圈”的产业布局,建设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国际医疗健康服务发展高地。(牵头单位:荔湾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国土规划委)

广州国际医药港。以中药、西药、医疗器械、保健品、流通、科研、信息、居住、旅游以及中医药文化等业态为核心、打造宜商、宜居、宜旅、宜养、宜研、宜学、宜娱大健康产业高端园区,成为华南地区最有影响力的医药商贸物流平台。(牵头单位:荔湾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国土规划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级养老产业集聚(园)区。以泰康人寿粤园、广州市第二养老院为核心,筹划设计以健康养老产业为主的市级产业集聚(园)区,引导发展养老产业市场平台,建设老年用品生产与服务集聚平台。培育扶持养老产业创意、设计、老年用品电商平台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四)破解产业瓶颈,打造一批公共平台。

建设产业招商与管理网站。在2018年底前建成广州市健康及养老产业网,定期公布最新的国家、省、市、区健康及养老产业招商与管理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等;建立招商资源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数据库;建立产业发展统计数据库;建设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建设一支国际顾问团队和广州专家库。在市政府和市民政局、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职能部门网站设置链接,实现产业发展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建设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在2018年底前力争建成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高效统一的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到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健康医疗数据与市统一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环境等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建设面向产业应用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在2018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以三大数据库为核心,建设市级全民健康大数据中心。推进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医药大数据、药品研发评价与管理大数据、生物医学大数据的应用,建设一批心脑血管、肿瘤、老年病、呼吸系统疾病、肾病、生殖、骨科、肝胆、儿科、妇幼保健、职业病、中医药等方向的区域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推动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应用,推动精准医疗技术发展,加强临床和科研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建设医养护一体化运营平台。在2020年底前建设医养护一体化运营平台。依托市政府信息化云平台、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等基础性公共信息平台,到2018年底前建成广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一期),到2020年底前建成广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二期),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健康服务数据库建设,建立市区街(镇)三级医养护一体化健康服务综合信息网,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库,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接入受理、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评估、服务资源的管理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支付清算等功能。链接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资源和服务需求,为老人和家属提供权威的养老机构与护理机构信息。推进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共享老年人基本档案、健康档案、需求评估等信息,推进医养结合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化和互联互通,实现跨部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

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十二五”期间建立的部分特色优势生物医药研发平台、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整合,滚动支持,并根据完整创新链和产业链的需求,有计划、分阶段支持新建一批在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共建的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加快完善我市生物医药技术支撑体系。重点支持再生医学与健康实验室、华南生物医药研究院、广州华大基因等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以及北大冠昊干细胞研究院等高水平创新平台的建设。以经济社会重大需求为导向,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平台、安全评价中心、临床研究医院等公共开放的产业服务平台,支持符合国际标准的转化医学、合同研发(CRO)、合同生产(CMO)、第三方检测、健康管理等第三方服务平台建设。围绕蛋白类生物药、高端医学诊疗设备、基因检测、干细胞及再生医学等重点领域,建设2-3家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力争1-2家成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建设老年用品展贸平台。在2018年底前,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建设一家市级老年用品展贸平台。运用B2C电商运营模式,进行线上线下同时销售海内外老年用品,打造采购更便捷、性价比更高、使用更安全、品质更有保障的华南知名老年用品展贸平台。以平台建设打通养老产业上下游,引导本市老年人用可穿戴设备、便携式设备、老年用品生产和后端服务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

(五)提升服务效能,建设一批重大项目。

建立市级健康及养老产业重大项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着力在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与设备、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精准医疗、基因检查、养老等领域开展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一批与瑞士、以色列、英国、古巴等国际合作项目、与港澳医疗养老合作项目、市内重大健康及养老项目建设,将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重点项目由各区上报,并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决定最终入选名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规划委、卫生计生委、民政局、财政局)

(六)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开放合作。

拓展国际和穗港澳台医疗养老交流合作。与瑞士、以色列、英国、古巴等国在生物医药、养老产业园区建设、人才培训、研发、生产、展贸等方面深入合作。加快保税物流、融资租赁等业务发展。积极推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南沙自贸区内指定医院使用境外药品试点政策,试点建立药品目录清单管理。探索开展跨境养老服务合作试点,加大养老服务贸易开放力度。建设一批中医机构与外国著名医疗集团合作共建医院。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医服务、中药产品走向世界。每年举办国际性健康及养老产业论坛和国际会议。(牵头单位:市商务委、民政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七)实施标准化战略,抢占产业制高点。

提升标准化水平,抢占产业制高点。以政府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科研、技术机构为支撑,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参与主体,推进广州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和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和运行。鼓励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开展抗体药物关键技术、中药提取关键技术、核酸类国家标准物质和质控品与产业化等领域的标准联盟、团体标准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生物医学工程、新型医用材料、高性能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机器人、家用健康监护诊疗器械以及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等领域的政策修订工作。研究出台加快推进广州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民政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八)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多元投资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医疗卫生财政投入保障和递增机制,政府新增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医疗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并向公立医院改革、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倾斜。将老年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市、区两级50%以上的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根据老龄化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比例,其中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不得低于30%。重点支持护理型机构(专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推动老年人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养老护理培训以及养老服务创新性项目开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民政局)

出台和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落实财政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对自主研发的生物制品药物、中药、化学药品及医疗器械的重大项目、新引进的生物医药项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受托生产基地建设、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生物医药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一定财政专项支持。明确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财政补贴,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相关财政支持范围,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可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内设的养老机构,可享受与民办养老机构同等优惠政策。低保、低收入家庭为高龄、失能老年人进行家庭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的,给予适当补助。明确转变养老运营补贴发放方式。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发放方式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依据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发放补贴。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采购方式,在一定服务半径内承接老年人就餐和配送餐服务的社会餐饮企业,根据老年人实际就餐人数给予适当补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财政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

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出台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清单,并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和扶持合格供应商进入。逐步加大对社区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科技助老、互助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照顾等服务领域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提高对“三无”、高龄、独居等特殊困难老人服务保障水平。围绕乳腺癌、宫颈癌、大肠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探索政府远期定购创新产品的机制。支持基因测序领域国产设备进院。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首购、订购活动的,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0号)执行。(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

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降低准入门槛,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健康及养老产业。探索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合作,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健康及养老产业。每年对社会公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共建健康及养老项目清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国资委)

(九)加强金融支持,畅通融资渠道。

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力度,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要优先倾斜支持健康及养老产业发展。在财政引导资金的基础上,广泛吸纳民营资本以及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出资。在投资方式上“股债结合以股为主”,既要有财务性投资的被动方式,也要运用积极参与、战略性投资的主动方式。通过产业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与市内健康养老创业孵化平台深入合作,强化创业孵化平台对在孵项目的金融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金融局、财政局、商务委、知识产权局)

出台创新金融支持措施。出台支持小微健康及养老企业通过小额信贷及其他融资方式获取资金的细则,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出台健康及养老企业发行集优债、私募债、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管理办法,支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项目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出台健康及养老企业利用港澳等境外直接投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办法;出台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优惠政策,引导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引导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出台政府发行债券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无障碍改造办法;建立生物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生物制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探索知识产权和专利许可收益权证券化试点。(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委、知识产权局、民政局、老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制定引才政策,加大职业培训力度。

支持民营医院、养老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对非本市户籍的健康及养老产业人才绿卡持有人,在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待遇。自2017年到2020年,每年培养不少于600名订单培养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建立不少于100支“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发挥民政部技能大师工作室示范、培训作用,培养100名健康及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人才培训机制,通过定期巡诊、开设全科医生工作室、接收养老机构医护人员进修轮训等方式,帮助养老机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出台提高护工待遇与社会地位管理办法,给予养老护理员公租房、特殊人才入户等政策优惠。(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民政局、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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