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加强网络安全能力建设
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贯彻落实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切实做好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测评、整改等工作,重点加强我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逐步更新、完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继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举办农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培训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推进政务外网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逐步扩大监测范围,提升政务外网安全监测能力,实时监测、处理来自互联网的可识别各类病毒和恶意攻击,及时阻断和排除各类安全威胁隐患,重点保障部门户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各单位定期排查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开展漏洞扫描、安全性渗透检测。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建设,及时处理各通报平台的安全动态、任务要求、风险提示等,及时上报网络安全事件。按要求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网络安全7×24小时应急值守,落实“零”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修订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