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0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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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助力脱贫攻坚

1.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实施27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31000公里,“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25000公里,贫困地区重要县乡道暨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3150公里,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7000公里,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7000公里,危桥改造800座,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3000公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建成1条、达标1条。(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

2.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全面落实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七公开”制度,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确保建设质量。贯彻落实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底线、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管控,实行“平安工地”全覆盖,切实打造安全工程、优质工程。(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提升服务水平

1.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完善州市、县两级农村公路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作用,落实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充分调动沿线群众积极性,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推行“路长制”管理具体意见,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

2.加强农村公路保护。按照依法治路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县统一执法、乡协助执法工作方式,切实防止、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以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县、乡两级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对农村公路采取限高、限宽措施防止超限车辆驶入,但不得影响消防、救灾救援等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通行。(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

3.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做到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改善农村公路脏、乱、差现象。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要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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