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实施细则(2018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0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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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为持续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和食品安全措施改进,规范深圳市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等,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实施细则(2018年)》,其全文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持续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和食品安全措施改进,根据食品药品民生工程“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应用资助项目”要求,依据《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及2018年资助方向,拟定《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实施细则(2018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3月16日前予以反馈,联系人:戚女士,联系电话:83070112,电子邮箱:qifei@szmqs.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实施细则(2018年)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2日

附件

深圳市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实施细则(2018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依据《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年度资金计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深圳市2018年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先进管理体系的资金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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